|
Google公司有个准则:You can make money without doing evil.就是说,不做坏事也可以赚钱,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Google 很阳光! 如果用这一点和国内的很多互联网公司相比,高下立判.反观国内的市场中赚钱就要做点坏事。不做坏事赚不到钱。 因为游戏规则的不健全,一些公司积累财富的过程也是积累罪恶的一个过程.没有人会按规则出牌.我们不妨看几个例子: - 有的企业不顾用户的感受,甚至是用强制或欺骗的方式把产品安装在用户的机器上,不管三七二十一;
- 有的公司为了赚钱,吸引成千上万的未成年人沉迷于血腥的游戏,比如某个国内风头正劲的游戏公司;
- 有的公司为了引诱用户在线的时间,推出来所谓的等级制度,导致用户挂机,造成大量的电力浪费,所以那个企鹅越来越胖.
- 有的搜索引擎公司为了抢得一点市场,对竞争对手采用政策挤压,比如最近美国上市的那个;
- 有的大型 Blog 门户站点为了吸引流量,采摘大量的黄色擦边新闻(据说离上市已经不远,哦,侠客们终于不用起来挑战微软了);
- 有的什么书签站点也是任由这样的黄色擦边新闻内容飘满了整个页面,创办者到时候也不用满嘴抱怨了吧?
相比之下,那些页面浑身挂满广告的站点似乎要好得多了,就象我们可以容忍现在的电视广告,但是会对短信评比之类的诱惑深恶痛绝一样! 这些在阳光之外的公司可以列出很长的一串.他们使出的小动作其实和那些垃圾网站没甚么本质区别,但是对于上市造市、攫取个人财富是很有效的。希望他们上市之后"从良"吧.也担心到时候就没有人看他们曾经灰暗的过去了,人们都是向“钱”看的。到时候,估计媒体们会用“是否盈利”去当作衡量他们的目标了。但是,我们的互联网弄潮儿,背着沉重的“原罪”十字架不累么? 最初发在这里
|